鲁迅的小说《故乡》选入中学语文课本已经好多年了,影响了整整几代人。
这部只有几千字的作品,为什么能在中学语文课本中(小学语文课本中也有名为“少年闰土”的课文)。几十年来,为何红旗不倒?其超强的艺术感染力是最为重要的因素。
小说的艺术感染力究竟在哪里?
笔者以为,这部小说除了它结尾处的那段名言(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此外,小说至少还有两方面的强大的感染力。
“变”是它吸引读者的一大因素。凡是阅读过《故乡》的读者,无不为作者在作品中所蕴藏的“变”数所吸引。
作品的“变”数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故乡之变。“我”的故乡由原先的“美丽”,变成了眼前的“萧索”。以下文字就体现了出来:
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我的心禁不住悲凉起来了。阿!这不是我二十年来时时记得的故乡?
我所记得的故乡全不如此。我的故乡好得多了。
这样的文字,就让人情愿,甚至希望读下去。
为什么?这仿佛就是一个悬念,让读者往下面想:记忆中故乡到底如何?美在何处?而眼前的故乡为什么是“萧索”的?“萧索”在哪里?为什么会“变”?……这些,都是读者所希望阅读到的。至于到底如何“变”,只有阅读了才明白。
在小说中,作者具体而生动地描述了故乡的变化。
故乡之“变”营造了一种曲折变化的气氛。
其二是人物之“变”。这主要体现在两个人身上。一个是主要人物闰土,另一个是次要人物杨二嫂。两个人物之变化,都是深刻的,从外形到灵魂,变化都让人感到惊异。
闰土,“我”儿时的伙伴,从小亲密无间,给了“我”童年时代的欢乐,是个活泼可爱的乡村少年。在他身上,有着乡村少年所特有的那种纯洁,纯真与朴实。他给“我”讲述了许许多多乡村的故事。比如雪后捕鸟,西瓜地里看西瓜以及跳鱼儿的新鲜事情。尤其是他讲述的西瓜地里看瓜的情形,尤其使“我”难忘。以至“母亲”一提到闰土,“我”的脑海里就很自然地浮现出这样的情形: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⑵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一个英俊、勇敢的小英雄的形象。
他讲述的那些希奇的故事,让“我”着迷:
我们沙地上,下了雪,我扫出一块空地来,用短棒支起一个大竹匾,撒下秕谷,看鸟雀来吃时,我远远地将缚在棒上的绳子只一拉,那鸟雀就罩在竹匾下了。什么都有:稻鸡,角鸡,鹁鸪,蓝背……”
我于是又很盼望下雪。
闰土又对我说:
“现在太冷,你夏天到我们这里来。我们日里到海边捡贝壳去,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晚上我和爹管西瓜去,你也去。”
“管贼么?”
“不是。走路的人口渴了摘一个瓜吃,我们这里是不算偷的。要管的是獾猪,刺猬,猹。月亮底下,你听,啦啦的响了,猹在咬瓜了。你便捏了胡叉,轻轻地走去……”
我那时并不知道这所谓猹的是怎么一件东西——便是现在也没有知道——只是无端的觉得状如小狗而很凶猛。
“他不咬人么?”
“有胡叉呢。走到了,看见猹了,你便刺。这畜生很伶俐,倒向你奔来,反从胯下窜了。他的皮毛是油一般的滑……”
我素不知道天下有这许多新鲜事:海边有如许五色的贝壳;西瓜有这样危险的经历,我先前单知道他在水果电里出卖罢了。
“我们沙地里,潮汛要来的时候,就有许多跳鱼儿只是跳,都有青蛙似的两个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