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下列原因之一,员工犯乙类或丙类过失,或因员工过失造成重大事故,如停水、电、空调,爆水管,重大设备事故,治安消防事故,重大投诉,公司财物重大损失等,该员工直接上级、间接上级直至公司主领导均应负连带责任:
A、 应对员工培训的,主管没有培训好,员工工作技能差;
B、 主管责任心不强,巡查不到位,监管不力;
C、 主管指导无方或指导不当;
D、 一天内两个员工重复犯同样错误。
(2) 应负连带责任的按直接责任人平均被扣金额的30%扣罚。
(3) 管理层级别越高,发现问题时对当事人扣分的分值越高,部门主管加1倍扣分,公司领导(包括人事部检查人员)加2倍扣分(甲、乙、丙类过失分别扣5、10、20分不加倍)。
(4) 管理层员工如发现并已处理下属的违纪或工作失误,其本人不负连带责任。
2、 奖励
符合公司奖励标准的,可以按奖励程序进行奖励。奖励分为即时奖励和每半年的固定奖励:
(1) 即时奖励。员工有出色表现的,给予部门加分(所有加分可以冲减被扣分数),也可以填写“奖励建议书”建议公司给予通报表扬,发奖励金、晋升工资或职位,经人事部核实,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2) 半年奖励。公司每半年根据考核,按员工的积累成绩奖励成绩突出者。
A、 优秀员工奖。公司结合每半年例行考核奖励成绩突出的优秀员工(比例约占部门人数10%),除颁发荣誉证书并通报表扬外,还将给予物质奖励。
B、 表扬奖。公司每半年对考核成绩较突出的员工,(比例约占部门人数15%~20%)给予通报表扬并颁发奖金。
C、 部门成绩突出的,该部门奖励比例可适当提高。
(五)考核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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