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家长文化素质普遍较高,对孩子的学习也相对比较重视。每次孩子们做完作业都得经家长检查,尤其是习作。很多家长在阅读孩子的文章时都抱着成人的眼光,结果在他们眼里,孩子的习作可谓是一无是处。于是家长们常常惊呼:“这样的文章能算文章吗?交上去不把你们老师气死!重写!!”结果是我们的孩子只得乖乖地回到书桌前重新提起笔再写。刚才费了好大劲才写的文章在家长们的眼里竟然这么糟糕,我是不是很笨啊?孩子一边提笔一边思索着。家长看看自己的孩子迟迟不动笔,便“帮”了起来。他们坐在一旁说,孩子呢?则像个记录员似的“唰唰”地动着笔记录下来。这样的结果是让我们的孩子更加困惑:“妈,这件事明明不是这样的,你为什么要这样说呢?”更有甚者“你懂什么?这叫艺术虚构!就这样写着!”这样的一顿数落,孩子心中所有的真实都被抖落了。久而久之,我们的孩子对习作充满了迷茫,也就惧怕写作了。
三、教学方法不适应学生年龄特征
很多老师在习作教学中,面对开放的习作内容仍沿袭以往的教学方法,可谓是穿新鞋走老路。习作指导时,重形式,轻内容,习惯于教师说,学生写,习惯于统一模式下的习作指导,结果导致学生“举一”有余,“反三”不足。学生的习作都如出一辙。甚至有的老师硬性要求学生背别人的优秀习作。质问这些老师,他们还头头是道地陈述自己的理由:放得太开了,以后面对考试怎么办?这样至少不会跑题。在这种心理驱使下,学生围着《优秀习作选》和教师的指挥棒转,习作成为无源之水,毫无个性和儿童情趣,如此教学下的习作何有精彩?相反,还有一部分老师面对宽泛的习作要求,干脆什么都不作指导,让学生想怎么写就怎么写,结果,中下游学生常常是咬着笔杆无从下手。所以教学观念不更新,教学方法不创新,那么新课程背景下的小学习作教学就难以适应新时期的少年儿童。
四、教学评价方法不当
学生每次习作,只要一写完上交给老师,似乎就是完成任务了,不管写得如何,可能都不会再作修改。大部分教师也许是“忙”字当头,对交上来的习作也只是打个成绩,粗略地写几句评语(有些评语都没有),发还给学生,就算是一次习作教学走个来回了。学生面对习作的单一读者——教师,得到的反馈仅仅是一个分数和几句泛泛而谈的评语。单一的评价让习作变得索然无味,每次的习作教学收到的效果也就可想而知了。
随着《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008修改稿)的实施,语文教育观念“与日俱进”。那么,如何根据《标准》中提出的有关习作教学的新理念来进行习作教学的改革呢?我认为,根据《标准》中提出的有关习作教学的新理念改革小学习作,必须寻找相应的习作教学的新思路。新课程对习作教学要求:应贴近学生实际,让学生易于动笔,乐于表达,应引导学生关注现实,热爱生活,表达真情实感。
关于习作教学,如果我们仅仅注意一学期的八次习作练习恐怕是不够的。要想提高学生的习作水平应该要让学生勤于动笔,要为学生提供比较多的练笔机会。三年级上册安排了四次小练笔,而下册也只安排了三次小练笔。老师们在教学中用好教材安排的这些小练笔还远远不够,同时,我们还应该在教学中发挥创造性,能创造更多的机会让学生动笔。而在阅读教学中渗透习作练习不失为提高写作能力的好渠道。根据教材特点,精心选择读写结合点,给学生提供有效借鉴的对象和创造的依据,及时让学生进行模仿和创造性运用练习,从而使语言运用练习成为有本之木,有源之水。正如
从教学实践的角度看,学生的练笔往往需要一个消化思考的过程,要求学生在课内短短的几分钟内就完成一篇像样的练笔不太现实,甚至会导致一部分学生敷衍了事。因此,在不加重学生负担的前提下,可以将练笔延伸到课外,给学生更充裕的时间认真完成,事后教师再对其进行评改,提高学生练笔的有效性。宋代朱熹在《观书有感》中写道:“昨夜江边春水生,蒙冲巨舰一毛轻。向来枉费推移力,此日中流自在行。”“蒙冲巨舰”只有遵循了水上航行的法则,才能达到“自在行”的境界。这也体现了一种规律,教学之道犹如行舟之理,我们在设计课堂练笔时,就需要为学生引这一江“春水”,让学生在入情入境的体验中,产生表达的欲望。那么,在新课程理念背景下,我们小学语文教学如何大面积提高小学习作教学质量,全面实现习作教学目标呢?笔者认为,必须深刻理解新课程标准提出的习作教学新理念,并以此为指导进一步探索提高习作教学质量的新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