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误读的《孔乙己》
作者:吴长青
在当今读过鲁迅的大部分人的心目中,孔乙己仿佛只是一个可笑的形象。
他身着传统文化人的标志性长衫,身材高大,脸色青白。至于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似乎十多年不曾洗过、补过的一袭长衫、面部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自言自语时满口之乎者也,则表明他生活得并不惬意。他那句一本正经的诲人之语“茴香豆的回字有四样写法”,以及那句“窃书不能算偷,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的文过饰非的狡辩之辞,已经成为我们嘲讽他人或自嘲的准经典用语。问题在于,鲁迅创造了孔乙己的形象,仅仅是用来让我们取笑的么?
和鲁迅创造的另一个人物阿Q相比,孔乙己的命运似乎更为悲惨。阿Q最后虽然上了断头台,但他是抱着“过了二十年又是一个……”的信念并且默唱着“手持钢鞭将你打”慷慨就义的。而孔乙己呢,除了在咸亨酒店被站着吃酒的“短衣帮”取笑以外,其一生的行止概被忽略。阿Q之在未庄,毕竟还有“优胜”“革命”之“中兴”一段的轰轰烈烈,其后才走上“末路”。孔乙己的生命中则没有那些波澜壮阔,他除了被笑就是被打,又且鲁镇的人少有直接见到他被打的,只是透过他脸上皱纹里夹着的伤痕才可以推断出这回事。他的被笑不仅是因为他恪守“茴香豆的回字有四样写法”的文化传统、“君子固穷”的清高操守,当然还有“窃书不能算偷”的孔氏逻辑;他的被打是因为偷,偷什么呢?偷书,但这只是“听人家背地里谈论”的。孔乙己被陷在一种鲁镇人为他构设的两个悖论之中,你读过书吗,那“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因而用知道茴香豆的回字有四样写法来作为你读过书的佐证就显得可笑了;你若没偷人家的东西因此被打,怎么“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呢,伤疤掩饰不住,就只得用窃书不能算偷为自己狡辩,因而显得可笑。孔乙己的走上末路,是他千不该万不该去偷丁举人家,“他家的东西,偷得的么?”终至于被打折了腿,高大的身材先是折去了一半,然后就悄无声息地不见了。“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暧昧的“大约”连着干脆的“的确”,用在那些从此生不见人死不见尸的失踪者身上是太恰当不过的,比如我们可以这样说,文革期间失踪的著名民主人士储安平先生“大约的确是死了”。鲁迅是有预见的,他知道在中国的大地上类似于孔乙己这样消声匿迹的事情今后还会发生的,才给后人示范了一个表达无可奈何的金句。
《孔乙己》写作于1919年,那可是新文化运动风起云涌的时代。在当时以及后世一般人的观念上,传统文化整体上就是落后的,恪守传统的文人被视为阻碍进步的绊脚石。以鲁迅的清醒和深刻,他绝不会作如此简单判断,他写作《孔乙己》,依我看来,恰恰是对于轻视历史、鄙薄人文潮流的不屑,对于传统文人命运的同情和担忧。“孔乙己原来也读过书,但终于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于是愈过愈穷”。“幸而写得一笔好字,便替人家钞书,换一碗饭吃。可惜他又有一样坏脾气,便是好喝懒做。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纸张笔砚,一齐失踪。如是几次,叫他钞书的人也没有了”。但,这只是听人家背地里谈论的,不一定是事实,小伙计在咸亨酒店里亲眼见到的孔乙己,“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好在何处?“他从不拖欠酒钱,虽然间或没有现钱,但不出一月,定然还请”。如此看来,作者是并不相信那些不利于孔乙己的传言的。由此,我想到文革后期电影《决裂》中的一个情节,共产主义劳动大学松山分校教务主任孙子清(由葛优他爹葛存壮老先生扮演),恪守大学教育的传统,重视基础理论的教学,当孙主任在教室里给学生讲“马尾巴的功能时”,一个老农将一头牛牵到教室门口,牛哞哞的叫声打断了他讲课,孙主任出来问他怎么回事,他说这头耕牛发烧,请孙主任给治治,孙主任当场拒绝了他。电影利用这种完全没有生活依据的情节,无非是想激起观众对于所谓资产阶级教育方法的鄙视和憎恨,这就是根据意图来虚构典型情节,激化矛盾,为革命制造正当性的理据。试想,一个拥有二十多年教学经验的兽医学专家,可能对于耕牛的发烧束手无策吗,可能拒绝施诊吗?《决裂》中的孙子清被演成后来和资产阶级教育路线实行了“决裂”,他的医术也得到了老农的赞佩。这又是一个虚构的逻辑:专业技术人员不是以职业伦理,而是以依附强权或政治方能发挥其专长。孔乙己的时代,大量的普通文化人还不太重视依附的问题,越往后,他们的依附问题就和生死攸关了。
孔乙己坚持穿着长衫,意味着他始终将自己归入文化人之列,并且一直想到有所作为。他提醒小伙计要熟记回字有四种写法,体现了他对于传统文化的尊重和坚守,这样一种高贵的文化品质,却是那样的不合时宜,这正是新文化运动后来必然要走向歧途的隐喻。嘲笑他最力的是“短衣帮”(做工的)吃酒者,“孔乙己自知不能和他们谈天,只好向孩子说话了”。当小伙计也对他的“学问”也表示出不屑时,显示出极惋惜的样子。但他并没有因此而疏远孩子们,他给来取笑他的孩子们吃茴香豆,一人一颗,孩子们仍然不肯散去,他自言自语“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于是孩子们在笑声中散开”。以此看来,孔乙己无疑是孤独的。
鲁迅的这个短篇用了第一人称,那个温酒的小伙计,分明就有鲁迅自己的影子。“我从十二岁起,便在镇口的咸亨酒店里当伙计”,由于样子太傻,怕伺候不了长衫主顾,故只得放在柜台外伺候短衣帮,却也无法在维护老板利益(比如在酒里面不露马脚地羼水)的前提下对付那些短衣帮,对于老板而言,我有什么用呢?只是由于荐头的情面大,辞退不得,便改为专管温酒的一种无聊的职务了。以此读来,鲁迅写作《孔乙己》不是拿了孔乙己作为嘲讽的对象、放箭的靶子,而是对于自身所在阶级命运的一种前瞻性的哀叹。近百年来文化人的遭际,时时验证着他的寓言。拒绝依附的文化人在文化的革命中被打断脊梁甚至被割断喉管的,或依附不牢的文化人在牛棚中脱胎换骨改造思想的,由于长期的被压制,许多人已经失去了对于高贵的坚守,因此他们或许都有过如孔乙己那样可笑的表现。如文革结束后的宗白华先生,坐在人力的平板三轮车上在大街上东张西望的镜头;沈从文先生在被女记者问到文革期间认真打扫男女厕所的屈辱,霎时抱住记者如孩子一般的痛哭流涕,或许有人也觉得是可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