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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机关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

[10-05 22:18:00]   来源:http://www.suxue6.com  规则方案   阅读:8605

概要:市机关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国家公务员的规范管理,正确评价国家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为公务员的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提供依据,根据《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和《四川省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国家公务员的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个人年度考核与单位目标考核相结合。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我市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的国家公务员和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第二章考核内容和标准第四条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一)德,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表现,包括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二)能,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包括政策理论水平、业务工作能力、协调管理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及表达能力。(三)勤,指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包括出勤情况和工作表现。(四)绩,指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包括本单位为本职位设置的考核要素和量化指标的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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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机关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国家公务员的规范管理,正确评价国家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为公务员的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提供依据,根据《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和《四川省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国家公务员的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个人年度考核与单位目标考核相结合。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我市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的国家公务员和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第二章考核内容和标准
  第四条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一)德,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表现,包括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二)能,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包括政策理论水平、业务工作能力、协调管理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及表达能力。
  (三)勤,指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包括出勤情况和工作表现。
  (四)绩,指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包括本单位为本职位设置的考核要素和量化指标的实际完成情况。
  (五)廉,指廉洁从政的表现,包括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
  第五条考核标准以国家公务员应履行职位职责和完成所承担的年度目标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并以量化或准确、定性化的语言加以表述。
  第六条国家公务员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各等次基本标准是:
  (一)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德、能、勤、绩、廉表现突出。
  (二)称职。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较好地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德、能、勤、绩、廉表现较好。
  (三)基本称职。有一定的思想政治素质基础,业务能力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德、能、勤、绩、廉表现一般。
  (四)不称职。政治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德、能、勤、绩、廉表现较差。
  第三章考核方法和程序
  第七条考核方法实行分类、分层次量化考核。
  (一)分类。指按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分别设置考核要素与量化指标。
  (二)分层次。指市、县(市、区)、乡(镇)机关按各自职责和工作特点分别设置考核要素与量化指标。
  第八条对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应按其管理权限和上级考核下级的原则进行。
  (一)市政府部门和县(市、区)政府中副县(处)级以上的国家公务员,应按国家公务员管理权限进行考核。市政府部门正科级以下(含正科级)国家公务员,由市政府各部门进行考核。
  (二)市政府部门的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各科(室)的科长(主任)为主考人,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考核科长(主任),科长(主任)考核本科(室)内人员。
  (三)县(市、区)政府部门和乡(镇)政府国家公务员的考核,由县(市、区)政府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和政府的统一安排执行。
  第九条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的重点是日常工作完成情况和出勤情况,可以通过考勤、工作记实和月、季、半年工作评鉴等方式进行。平时考核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进行,被考核人要如实做好工作记录,主考人要定期检查、审核。平时考核结果在年度考核计分中应占30%,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年度考核要以平时考核为依据。年度考核是对公务员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评价,在每年年末或翌年年初结合年终工作总结或政府目标管理考核进行。
  第十条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各单位根据对公务员在思想政治素质、廉政建设、工作作风、工作能力、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的要求,设定具体考核内容,制定年度考核量化标准测评表,设立相应的考核指标体系,分类组织测评,并将量化测评结果与定性考核相结合。
  第十一条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要使被考核人的领导、同级、下级和服务对象等不同层次的人员参与考核过程,使考核结果综合反映各方面的意见。直接面向群众的工作部门和窗口单位,要面向社会,在一定范围内接受服务对象的评议,把机关内外的意见结合起来,综合评定考核结果。
  第十二条年度考核的程序
  (一)被考核人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五个方面进行个人总结。
  (二)主考人听取群众对被考核人的意见。担任县级以上政府部门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评议或测评。
  (三)主考人根据被考核人的年度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平时考核记录和群众意见,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四)考核小组对主考人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见和评语进行审核。
  (五)部门负责人确定考核等次。
  (六)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
  (七)在年度考核基础上,根据公务员的表现,按照本细则的要求表彰奖励。
  第十三条国家公务员的年度考核要严格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年度考核结果。被同级政府评为完成工作目标先进单位的,当年度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不超过本部门国家公务员总数的15%;贡献突出,超额完成工作目标的单位,当年度优秀等次的比例最多不超过18%;未完成工作目标的单位,当年度优秀等次的比例不超过12%。县(市、区)政府部门和乡(镇)政府确定优秀等次的人数,在不突破比例的前提下,可由县

www.suxue6.com (市、区)考核委员会统筹掌握。被确定优秀等次的人员,应在本单位公示5-7天。
  第四章考核结果的使用
  第十四条国家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等次后,具有晋职、晋级、晋升工资的资格。对表现突出的公务员,可按照《绵阳市国家公务员奖励实施办法》给予嘉奖和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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