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区水政监察大队队长安全监管(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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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区域内的水资源、水环境、水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及设施进行保护和管理,同时行使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应的行政处罚权,同时并承担相应的监管(管理)责任
(二)对违反水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查处,同时并承担相应的监管(管理)责任。
第二十四条 区节水办常务副主任安全监管(管理)职责
(一)依法对建筑施工、园林绿化和环境用水等增加临时用水计划;建设项目的节水设施计划和节水设施的设计方案负责审批,并承担相应的监管(管理)责任。
(二)对已批准的建设项目,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对未经批准擅自建设项目的单位,依法查处并并承担相应的监管(管理)责任。
第二十四条 区潮白河管理所所长安全监管(管理)职责
(一)区潮白河管理所对潮白河(路堤工程14.2公里、排水圆涵10座、八米跨交通桥一座、三米跨交通桥一座)、怀河(路堤工程11.8公里、排水圆涵27座、方涵4座、交通桥一座)的水工程(防洪工程)设施承担相应的监管(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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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所管辖水利工程进行检查,掌握工程运行状况,对设计、组织施工的应急度汛、岁修等各项工程施工,并承担相应的监管(管理)责任。
(三)负责潮白河怀柔各分指挥部的组织协调工作;维修、维护防汛电台等水文、通讯设备,保持与上级有关部门和各防汛分指挥部通讯畅通;防汛值班和报汛工作准确无误,同时并承担相应的监管(管理)责任。
(四)负责管辖区域内水政执法工作,同时并承担相应的监管(管理)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各科室(部门)安全职责由各科室(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报局政办室备案。
第二十六条 本职责由局政办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职责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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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www.suxue6.com 一、会议制度…………………………………………………1二、学习制度…………………………………………………4
三、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制度…………………………7
四、违反行政许可责任追究暂行办法……………………12
五、财务与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16
六、科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25
七、十 要……………………………………………………27
八、十不准………………………………………………… 28
九、做十个榜样…………………………………………… 29
十、工作中杜绝十种表现………………………………… 30
十一、十个自动辞职……………………………………… 31
十二、科级干部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33
十三、请销假制度………………………………………… 34
十四、关于禁止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的规定
………………………………………………35
十五、安全监管(管理)职责……………………………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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