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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司考百题精练及答案解析宪法编

[04-19 21:55:37]   来源:http://www.suxue6.com  司法考试试题   阅读:8599

概要:18、【答案】C 【考点】本题考点是我国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问题。 【解析】《宪法》第3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可见,虽然我国宪法规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相当广泛和普遍的,但是它仍然有条件的限制,“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和“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这两种人是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所以A项是错误的。《宪法》第37条第2项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在我国,逮捕的程序有三种,第一种是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第二种是检察院决定逮捕;第三种是法院决定逮捕,B项遗漏了第二种逮捕的程序,所以是错误的。《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可见,C项是正确的。《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刑法》第54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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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答案】C

   【考点】本题考点是我国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问题。

   【解析】《宪法》第3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可见,虽然我国宪法规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相当广泛和普遍的,但是它仍然有条件的限制,“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和“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这两种人是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所以A项是错误的。《宪法》第37条第2项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在我国,逮捕的程序有三种,第一种是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第二种是检察院决定逮捕;第三种是法院决定逮捕,B项遗漏了第二种逮捕的程序,所以是错误的。《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可见,C项是正确的。《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刑法》第54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可见,被判处刑罚的人一般是享有言论、出版的自由的,但是如果同时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话,那么就不享有言论、出版的自由了,所以D项是错误的。

19、【答案】C

   【考点】本题考点是另行选举时当选人的确定。

   【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以下简称《选举法》)第41条第4和5款,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代表的人数少于应选代表的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根据在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本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如果只选一人,候选人应为二人。依照前款规定另行选举县级和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得票数不得少于选票的三分之一;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另行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本案中,在进行第二次投票时,有1800个选民参与投票,那么按照“得票数不得少于选票的三分之一”的规定,这里“不得少于”就是“多于或等于”,所以李某当选为乡人大代表的最低票数是600票,因此C 项正确,D项错误。

20、【答案】D

   【考点】本题考点是我国的行政区域划分问题。

   【解析】《宪法》第30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县、自治县、市;(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分为县、自治县、市。自治区、自治、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由此可见,我国地方行政区域既有“省——县——乡”三级制,也有“省——市——县——乡”四级制,所以A项的表述是正确的;而我国的民族自治地方有三种,分别是自治区、自治、自治县,民族乡并不是民族自治地方,这是历年司法考试的一个经常考查的考点,考生要引起重视,所以B项的表述是正确的。《宪法》第62 条第12 项规定全国人大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所以C项的表述是正确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条例》第6条规定,民政部是国务院处理边界争议的主管部门。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处理边界争议的主管部门。《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条例》第11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的边界争议,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达成协议的,双方应当将各自的解决方案并附边界线地形图,报国务院处理。国务院受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的边界争议,由民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调解;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由民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解决方案,报国务院决定。《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条例》第12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境内的边界争议,由争议双方人民政府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达成协议的,双方应当将各自的解决方案并附边界线地形图,报双方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处理。争议双方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受理的边界争议,由其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调解;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由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解决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由此可见,各级政府的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处理边界争议的主管部门,但不是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的决定机关,只有在调解达不成协议时,才由人民政府决定,所以D项的表述是错误的。

21、【答案】A B C D

   【考点】本题考点是直接选举中的各种期间。

   【解析】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下称《选举法》)第7条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选举法》第27条规定,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公布,实行凭选民证参加投票选举的,并应当发给选民证。青山乡选举委员会为了使工作紧凑,将本乡选民名单在选举日的15日前公布,是违反法律规定的,B项错误,应当入选。《选举法》第28条规定,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在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5日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人民法院的判决为最后决定。青山乡选举委员会的申诉处理决定在接到申诉后第4日作出,违反了法定程序,D项错误,应当入选。肖黄二人于选举日的4日前向绿水县人民法院起诉已经过了《选举法》规定的起诉时间,所以不是合法有效的,A项错误,应当入选。《选举法》第30条规定,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由各选区选民和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提名推荐。选举委员会汇总后,在选举日的15日以前公布,并交各该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青山乡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的10日前公布被推荐为代表候选人的14人名单违反了《选举法》的程序规定,压缩了选民讨论协商的时间,并不是工作效率的体现,所以C项错误,应当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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