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未经领导批准,擅自变卖,借送废旧物资者按厂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八
预算及成本考核细则
考核对象:
预算成本中心、生产厂、供应站。本《细则》实行季度考核,由预算成本中心提供考核信息。
考核内容:
一、投标报价
1.预算成本中心按月编制材料采购指导价格表。预算员按招标文件要求向材料计划员发出所需材料询价表。
2.材料计划员按预算成本中心要求限时反馈询价表,此询价表由预算成本中心备案。
3.预算员依照材料询价表、招标文件结合我厂实际成本和市场动态认真做出相应报价。
二 、预结算:
1.各生产分厂预算员按下发的《结算文件》要求做好本分厂的日常预结算工作。
2.预算成本中心协调各分厂工作。
3.预算成本中心认真审核对外付款项目。
4.每月召开预结算会。
三、成本测算:
1.预算成本中心负责全厂设备制造的成本测算(以容器制造分厂、换热设备制造分厂为主)。
2.其他分厂预算员负责本分厂加工制造的成本测算,并按要求及时上报成本测算表。
3.分厂成本员按月度上报单台设备实际成本(财务进帐),并配合预算成本中心进行季度成本对比与考评。
四、材料审批:
1.材料计划员工作要严细认真,对供商严格考察,真正做到货比三家。
2.材料计划员按统一格式填写报价单,注明提料单位、项目编号、材质、规格等,并附主辅材备料审批表,如利用库存也要明码标价。
3.锻件、加工件、特殊件等需附加工图样。
4.预算成本中心严格审核对外加工、材料采购价格。
考核办法
1.以上工作直接关系着本厂的经济利益,相关人员应本着对厂、对职工、对自己负责,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保证工作质量。如有失误,给我厂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20xx元以内罚款。
2.如不按要求完成任务的人员每次扣100元。
3.会议缺席扣50元,迟到扣20元。
附件九:
成本管理考核细则
考核对象:生产分厂。本《细则》实行月度和年终考核,由财务部提供考核信息。
考核内容(重点是成本员)
一、每月须按财务部下达的费用总额,按产品类别分配费用,对成本计算准确负责。
1.须与生产分厂的施工员配合,提供每月的工时数,分配工资总额、其他直接费、制造费用等,工时数要有依据,分配额要准确。
2.须与生产分厂的材料员配合,分配材料费。材料员应根据产品实际耗用的材料在材料单上标明产品类别,成本员根据料单分配材料费,必须有依据,要准确。
3.与生产分厂的有关管理人员配合,可以直接分配的费用直接列支,要有依据,不可以随意摊销。
二、 产品(产成品、自制半成品)核算工作
与施工员配合办理入库单、出库单的同时,按照成本核算的方法确定成本价以及完工产品、在产品之间分配问题。核算方法要准确、合理,数据提供有依据,有明细,每月30日上报产品成本计算单,上报时须按统一格式,要按期、及时,不能拖欠。
三、每月与保管员配合,定期清查库存产品,包括在产品,产成品,自制半成品。成本员按产品类别上报的报表,应与保管的数量、金额、帐目一致,并且存货报表在次月5日前定期上报财务部,不能跨期。
四、每月应与财务部及时沟通,对是否符合本生产分厂的成本费用及时核对,并且及时与领导沟通,随时掌握本生产分厂的成本费用情况,以及更好地控制和降低,并及时提出解决的措施。不能跨月核对。
五、每月与结算人员、施工人员配合,按时登记每月的产值情况,与财务部的收入情况及时核对,对于多结与漏结的收入及时查找原因,及时反映不能跨期。
六、每月28日下午2时开结算会,不能迟到和缺席。
七、 财务部定期培训成本员,成本员要努力学习业务,每年定期考核。生产分厂定岗的成本员不能随意更换。
八、所有的资料不能随意存放,须按规格装订成册及存档,并建立存档手册。
九、每次临时通知的会议不能缺席,不能迟到。
十、所需要报销的成本费用不能跨月。
考核办法
对以上规定的考核范围成本员要贯彻执行,对有错误或不能按时完成的人员,每次扣50元。会议缺席扣50元,迟到扣20元。
附件十:
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细则
厂办、党委办考核部分
一、思想政治教育
(有经验推广奖励100—200元,未达到要求罚200元。)
1.按照厂党委要求
www.suxue6.com ,积极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引导职工转变观念,统一思想,振奋精神。2.抓好“理论工程”建设。按要求内容学习。科级干部人人有学习笔记,班子有集体学习记录。
3.搞好“形势、任务、责任”教育活动,经常对职工进行形势教育,引导职工认清形势,坚定信心。办好“厂务公开栏”,内容丰富,及时更换。
4.做好稳定工作。注意职工(包括内退及有偿解除劳动合同人员)、家属的思想反映,并及时做好工作。无聚集、无上访,为企业营造团结、稳定、和谐的环境。
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
1.按要求组织课题攻关,年底之前完成一篇论文。
2.积极应用政研成果,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
未达到要求罚50—150元,在总厂获奖的论文奖励200元。
三、宣传报导
1.每个基层单位设1名兼职报道员。
2.及时反映典型事例或新闻稿件。每见报一篇稿件奖给作者50元。
四、统战工作
(未达标罚100—200元)
1.无非法传教人员。
2.无***习练者。原***习练者彻底转化。
五、武装工作
(未达到要求罚50元)
1.按要求派员参加预备役部队和民兵训练。
2.加强民兵“四号四队”建设,发挥预备役官兵和民兵在双建活动中的骨干作用。
六、党支部日常工作
1.每月向党委办报送2条信息。
2.按要求完成党支部工作总结及打算。
3.按要求参加各种会议。(缺席会议1人(次)扣100元。)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