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队伍建设方面,个别中层领导干部存在重审判管理、轻队伍管理,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案多人少的矛盾仍很突出,干警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少数干警的思想观念、业务素质还不能适应新时期审判工作的需要,政治业务学习流于形式,实现案结事了的水平不高;个别干警落实司法为民措施不到位,在接待群众和当事人时还不够冷静、耐心、热情,表现出急躁情绪,言行不文明、不规范,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个别干警工作纪律松弛、作风懒散、自我要求不严,不安心
不错的 本职工作,迟到早退现象严重;个别干警在平时或八小时以外不注意自己的言行,做出有悖司法礼仪、损害法院和法官形象的行为;个别干警办人情案、关系案,存在偏袒一方当事人,损害另一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问题;个别干警对院内宣传报道工作及文化建设不重视,任务不落实,活动不参加。四是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办案经费依然不足,基建欠款缺口较大;车辆老化严重,需要尽快更新;信息化建设还需加强,数字化法庭建设力度要不断加大;法院工作的保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
三、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深刻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感到,我院在推动科学发展的过程中,除了干警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各种体制机制障碍等客观原因外,更多的是我们在主观上还存在许多与科学发展观不相适应的旧观念、旧思维。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四点:
一是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不强。近年来,院党组采取多种形式对科学发展观进行了学习,并努力贯彻落实,但在学习过程中还不够系统、不够深入,对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和精髓把握上还有欠缺,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还不完全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尚未完全达到“入耳、入脑、入心”,没有完全做到真懂、真用。具体表现在:对如何推进科学发展在理念、模式、路径方面研究得还不够深入透彻,不善于用科学发展观的方法讨论研究问题、谋划指导工作,统筹兼顾还有缺失,比较关注当前既得利益,谋划工作缺乏长远眼光。在把科学发展观转化为有效工作举措方面有一定差距,对司法实践中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调查研究得不够深入,创造性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本领不够强,把思路变为部署、部署变为行动的效率不高,以人为本的理念在实际工作的落实上还有偏差和不到位的地方,对广大干警目前在想什么、需要我们做什么,调查研究的不够深入,了解比较少。
二是干警队伍教育管理工作还不够科学合理。长期以来,干警队伍职业道德的培养更多的是以政治思想工作的形式体现出来的,教育灌输的除了一些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等大道理之外,缺少有系统的与审判业务工作实际联系起来的教育内容,而且由于教育培养干警队伍职业道德的工作难度大,见效周期长,成果表现不直接,往往又被认为是属于务虚工作,可抓可不抓,因此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多流于形式,不如业务工作抓得牢靠、抓得实在。同时在具体的教育培训方法上,只是一味地组织学习理论和制度,在年度考核中多是通过检查学习笔记的多少来定是否达标,教育过程中还存在“重他律、轻自律”的问题,试图用监督、强制、处理的方法解决思想认识的问题,干警队伍教育管理工作还不够科学合理。
三是改革创新的意识还不强力度还不大。近年来,随着我院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以及各种成绩和荣誉的取得,思想解放的程度却相对趋缓,满足现有的工作状况和既得的成绩荣誉,争先进位的意识弱化,存有小成即安,小绩即满的思想。特别是面对法院发展中的一些矛盾和问题,虽然我们从制度和机制上进行了改革,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总体看,创新成果还不够显著,有时习惯于就事论事解决个性问题,从制度、机制上着眼,通过完善制度、机制解决共性问题意识不强,对如何发挥制度、机制建设在引导法院又好又快发展中的作用认识不到位,特别是在如何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干警实绩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需要认真分析研究,大胆改革创新。
四是班子自身建设还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未能自觉地运用党的基本理论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思想不够解放,手脚放不开,政策运用的不活、不准、不到位,队伍管理不严、不细、不规范,进而出现这样那样的不适应。缺乏群众观点,。未能自觉坚持群众路线,使思路受到局限,认识与实际脱节,从而影响一些决策的准确性、科学性和针对性。有些班子成员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作怪,研究解决问题考虑个人的利害得失较多,尤其在处理一些敏感问题时,未能从根本上摆脱个人主义,患得患失,怕这怕那,形成了一种“有为”危险,“无为”保险的思维定式,工作推着干,遇事不求真,你好我好,一团和气,事业心、责任感不强,缺乏应有的激情和勇气。
四、今后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通过深入学习和对存在问题的检查分析,进一步增强了我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坚定了我们“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工作上台阶,争创全区先进法院”的信心和决心。今后,我们将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科学发展意识,进一步提高科学发展能力,进一步破解科学发展难题,进一步创新科学发展机制,团结带领全院广大干警,抢抓历史机遇、推进科学发展、争创全区先进法院。
(一)加强审判工作,促进稳定和谐。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行为,确保我县的政治安定、社会稳定。强化大局意识和公正效率意识,加强民商事和行政审判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大调解工作力度,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缓解审判压力。不断改进执行方法、加大执行力度,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开展集中执行活动,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认真落实《人民法院“二五”改革纲要》精神,完善法官助理制度,完善速裁工作机制,加快数字化法庭建设步伐,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促进审判执行工作的高效运行。结合上级法院的考核指标,进一步量化、细化岗位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