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建立健全电力企业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要将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专项治理工作始终,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全行业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形成反对商业贿赂的良好的行业氛围。《中国电力报》开辟专栏,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要加强对电力企业和经营人员法律法规、纪律和职业道德的教育,积极运用典型案例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使电力行业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增强自觉抵制商业贿赂意识。
(二)制定并完善与电力市场建设和改革发展进程相适应的有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律维护电力市场秩序、规范交易活动的作用。
(三)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建立并完善有关制度和建立监督约束机制。要加强对经营管理和财务等重点人员的管理,加强对工程建设、生产经营、采购销售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要加强企业内控机制和企业文化建设,树立以守法诚信、优质服务为核心的经营理念,制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推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制,严格遵守公平竞争规则。企业要坚持依法经营,中央企业要带头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商业贿赂。
(四)要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规范电力市场秩序结合起来,切实规范电力工程建设、设备物资采购、产权交易、供电服务等领域和环节的行为。要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结合起来,加快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改善资本结构,构建政府监管下的政企分开、公平竞争、开放有序、健康发展的电力市场体系。要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构建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结合起来,增强企业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健全反腐倡廉制度。
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研究处理专项治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柴松岳 国家电监会党组书记、主席
副组长:
史玉波 国家电监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江 岩 国家电监会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成 员:
刘振亚 国家电网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
袁懋振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
李小鹏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
翟若愚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
贺 恭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
周大兵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
王炳华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
李永安 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
汪建平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
李菊根 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
范集湘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钱智民 中国广东核电集团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
杨继学 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于新阳 国家电监会首席工程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协助领导小组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开展调查研究;起草有关简报、文件;督促、检查电力企业自查自纠工作的落实情况;受理群众举报,组织案件线索排查处理;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于新阳(兼),副主任李晶华(国家电监会监察局副局长)。办公室内设3个组:综合协调组、督导调研组、信访举报组。举报电话:66023679、63028939。
(二)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保持与中央纪委及检察、监察、公安、审计、工商、国资等部门的联系,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的沟通。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收集、整理工作信息,编发简报,及时向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
(三)电力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可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具体负责本企业的专项治理工作。各单位要定期[本文转载自[www.suxue6.com-http://www.suxue6.com找文章,到www.suxue6.com]向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和大案要案要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