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是否结合各村实际制订了特色产业发展项目,并积极筹措资金组织实施,各项技术、管理措施到位,效益明显(5分)。
9、发展壮大乡村集体经济思路是否清晰,有详细的计划,有具体的发展措施,有周密的步骤,没有新增不良债务(10分)。
10、是否重视稳定工作,带头落实各项维稳措施,落实维稳经费,全乡社会政治大局稳定,没有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和非法宗教活动,也没有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5分)。
11、群众事务全程服务制度是否落实到位,领导轮流值班情况是否良好,群众反映的事件处置群众是否满意,值班领导和工作人员态度是否端正,按照群众事务全程服务制度的各项程序引导来访群众办理事项,没有无故推诿现象(5分)。
12、党委工作是否务实,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注重实效,虚心接受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好的予以采纳(5分)。
13、是否建立了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党政班子和领导成员抓党建、经常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制度,并对落实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奖罚兑现(10分)。
三、奖罚措施
各村对党委的评价每季度进行一次,各村对党委各项评价内容存在不满意或提出建议时,以书面形式进行上报。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级, 90分以上的为优秀,80—89分的为良好,70—79分的为一般,70分以下为差。在对党委进行评价时,各村应正确对待,既不能随意附和,也不能存心诋毁,要实事求是的进行评价。对提出好的建议被乡党委采纳的在全乡大会上进行表扬,并优先考虑各项先进表彰名额。对不负责任,敷衍了事,不讲实话的村通报批评,取消全年评优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按照《***乡村干部考核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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