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努力增强广大商贸服务业员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开展“二五”依法治市、“四五”普法教育以来,各商贸企业认真组织本企业员工参加学习《价格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工会法》、《计划生育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员工参加统一普法考试,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商贸服务企业员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他们遵纪守法、依法经营的自觉性。同时增强了广大商贸从业人员学法、用法、守法的观念和意识。岗位法律培训使服务行业从业人员违纪违法案件明显下降,特别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经营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高。企业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遵守市场竞争规则,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有法不依、违法经营的现象得到明显遏制,形成“外讲信用,依法经营,内讲制度,依法管理”的法制氛围。
三、明确职责,规范行为,大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
“二五”依法治市、“四五”普法期间,我局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成立普法领导小组,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有效地增强了责任意识,提高了执法水平,强化了执法监督。
一是严格执法。严格执法是依法行政的基础,在案件办理中,我们遵循严格依法办事,严格处罚认定,严格案件审批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理,手续完备。在管理上,坚持日常巡查和起早稽查相结合,并分阶段大力开展整治,取得显著成绩,仅20xx年,就组织开展巡、稽查171次,取缔私屠窝点9个,屠宰违法案件立案47件,已结案34件,移交法院强制执行案件3件,累计查获违法屠宰生猪产品6200公斤、注水牛肉350公斤,销毁病害生猪46头、病害生猪产品340公斤。严厉打击了屠宰违法活动,有效保证了放心肉市场的平稳有序,无一例行政诉讼案件。几年来,在杭州市“三绿办”组织的“放心肉”工作年度考核中连续四年获得先进,居杭州五县(市)第一名。
二是强化监督。为促进行政人员恪尽职守、公正执法,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我局机关致力完善制度,大力开展内部整顿,实施规范化管理,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结合工作实际,适时推出了政务公开制、首问负责制、工作例会制、行政执法岗位考评制、绩效考评制等,切实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考核,在考核过程中严格执行考核奖惩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以此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减少和杜绝执法工作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切实防止滥用职权。完善的执法监督机制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三是规范把关。为加强商贸服务行业的普法工作与行业规范紧密结合,我局在商贸服务行业中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店、“五十佳”评选活动,积极主动地与质监、公安、消防、工商、药监、卫生等相关执法职能部门取得联系,确保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没有违纪违规行为,从而使商贸企业进一步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一是高度重视,认真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随着商贸企业改制的深化,原物资、商业总公司下属的20多家国有企业,由于市场竞争激烈,经营管理不善,严重资不抵债等原因实施了破产。企业破产大批职工下岗失业,各种深层次的矛盾不断凸现。由于一些企业在95年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时,对有关政策宣传不够,职工对《劳动法》学习领会不够,企业制订的全员劳动合同实施细则,在个别条款上出现与《劳动法》和后来出台的杭劳法(95)244号文件规定不符的情况。职工个体、集体上访及重复上访次数增多,给综治工作带来了较大压力。针对这些情况,我局在明确“一把手”负总责的同时,班子内部又进行了分工,并把有关具体工作落实到科室,力求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班子成员和相关科室一起搞调查分析,一起参与协调,一起做说服解释工作。为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我们加班加点把相关的法律法规学深学透,并研究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的解决办法,积极变“上访”为“下访”,和相关公司商讨解决办法,认真做好上访人员的思想工作,尽可能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