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A酒生产企业2001年10月发生以下业务:
(1)从农业生产者购入粮食15吨,每吨收购价1.5万元,共计支付收购价款30万元。企业将收购的粮食委托B酒厂生产加工成白酒,酒厂在加工过程中代垫辅料款1万元,收取加工费2.75万元。加工的白酒计30吨,当地无同类市场价格。A酒厂将收回的白酒出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2)外购已经征过消费税的粮食白酒20万元,加工成药酒出售,药酒销售额30万元,销售粮食白酒收取包装物押金1万元。
(3)销售啤酒100吨,每吨销售价0.32万元,销售额32万元。购入啤酒生产原料15万元,支付给运输单位的购货运输费用2.25万元。
要求:计算B酒厂应代收代缴消费税和应纳VAT;
A酒厂应纳消费税、VAT
消费税税率:粮食白酒比例税率25%,定额税率0.5元/斤;药酒10%;啤酒250元/吨。
答案:
B厂:代扣代缴消费税=30*2000*0.5+(30*(1-10%)+1+2.75)/(1-25%)*25%=13.25
应纳VAT=(1+2.75)*17%=0.6375万元
A厂:消费税=(30+1)*10%+250*100=5.6万元
增值税的计算:(这是视野网友们讨论的结果)
销项:60*17%+(30+1/1.17)*17%+32*17%=20.89
进项:30*10%+(1+2.75)*17%+20*17%+15*17%+2.25*7%=9.75
应交VAT=20.88-9.75=11.14万元
5.北京市某综合服务公司发生以下业务:
(1)承包天津市某商务楼工程,价款2400万元,其中内装修工程转给其他工程队承包,价款920万元,已付款,税率3%;
(2)销售给石家庄市某客户座落在秦皇岛市的一座别墅3500万元,已预收款3000万元,其余按协议于移交所有权时结清,税率5%;
(3)为天津市某工厂安装一套价值150万元的自动化设备(不计入工程产值,收到安装费30万元,代垫辅料费10万元,税率3%
(4)各地运输业务,北京市15万元,天津市8万元,石家庄市7万元,税率3%;
(5)在北京从事代理业务,代理业务收入4000万元,其中广告业务代理支付广告发布费1000万元,税率5%;
(6)安装天津至石家庄通讯光缆,工程收入7000万元,税率3%;
(7)在北京组织跨国旅游,总收入1000万元,支付给境外旅游团体接团支出850万元,支付境内交通费100万元,税率5%;
(8)在天津提供租赁业务,其中经营性租赁业务收入300万元,经批准的融资性租赁业务收入2500万元,但该设备购入原价1800万元,税金200万元,费用100万元,税率5%;计算该企业应向各地申报缴纳和扣缴营业税;
(9)自建两栋面积相等办公楼,其中一棟出售,取得不动产销售收入2500万元,另一棟以不动产参与对外投资,不担风险,每月取得固定收益20万元,两栋房屋建筑成本2000万元。
(10)取得外汇买卖差价收入200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应纳营业税
答案:
(1)向天津缴 (2400-920)*3%=44.4万元 向天津代扣代缴920*3%=27.6万元
(2)向秦皇岛缴3000*5%=150万元
(3)向天津缴 (30+10)*3%=1.2万元
(4)向北京缴(15+8+7)*3%= 0.9万元
(5)向北京缴(4000-1000)*5%= 150万元
(6)向北京缴7000*3%= 210万元
(7)向北京缴(1000-850-100)*5%= 2.5万元
(8)向天津缴 300*5%+(2500-1800-200-100)*8%=47万元
(这是标准答案,题目所给条件不全,它没有考虑今年的新政策:从2001.01.01,每年下调1%…,就按2000.12.31以前做)
(9)向北京缴=2500*0.05+2000*(1+10%)/(1-0.03)*0.03+20*0.05= 144.04万元
(10)0
6.某地区2001年金融、保险企业发生以下经营业务:
(1)某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贷款,取得贷款利息收入5000万元;委托商业银行向外贸公司贷款,取得贷款利息收入1000万元;金银销售收入1200万元,金银购入原价800万元。
(2)某商业银行存款利息收入800万元,贷款利息支出400万元;转贷利息收入600万元,转贷利息支出500万元;转贷用于农村合作基金会债务的专项贷款利息收入200万元;外汇买卖发生差价300万元;收取罚息收入100万元;理财咨询业务收入500万元。
(3)某农村信用合作社3季度发生存款利息收入200万元,贷款利息支出120万元;4季度发生转贷利息收入300万元,转贷利息支出200万元;理财咨询业务收入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