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的完税价格=450 9 1.38=460.38(万元)
应缴纳关税460.38×60%=276.23(万元)
⑤进口环节小轿车应缴纳的消费税:
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460.38 276.23)÷(1-9%)=809.66(万元)
应缴纳消费税=809.56×9%=72.86(万元)
⑥进口环节小轿车应缴纳增值税:
应缴纳增值税=(460.38 276.23 72.86)×17%=137.61(万元)
或:809.56×17%=137.61(万元)
(2)加工货物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增值税①加工货物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20 3=23(万元)
②加工货物应缴纳的关税=23×20%=4.6(万元)
③加工货物应缴纳的增值税=(23 4.6)×17%=4.69(万元)
(3)国内销售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①销项税额=40.95÷(1 17%)×17%×24=142.8(万元)
②进项税额=(9×7% 137.61)÷30×28 4.69=133.71(万元)
③应纳税额=142.8-133.71=9.09(万元)
(4)该企业应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9.09×(7% 3%)=0.91(万元)
(五)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契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的结合
【例题】(源自梦想成真系列应试指南364页第4题)
某市甲企业将旧办公楼连同土地使用权卖给乙企业,账面原值1500万元,评估重置完全价6000万元,成新度比率50%,协商成交价款4000万元,订立产权转移书据。因该办公楼是甲企业承受原划拨的国家土地,故甲企业补缴土地出让金80万元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再进行转让,交纳相关交易手续费1.6万元。当地契税率3%.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按以下顺序回答问题(以万元为单位,计算过程及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计算甲企业补缴土地出让金应纳契税;
(2)计算甲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和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3)计算甲企业应缴纳的印花税;
(4)计算甲企业的土地增值额;
(5)计算甲企业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6)计算乙企业应缴纳的印花税和契税。
【答案】(1)补缴土地出让金应纳契税=80×3%=2.4(万元)
(2)甲企业交易过程中的营业税=4000×5%=200(万元)
交易过程中的城建税=200×7%=14(万元)
交易过程中的教育费附加=200×3%=6(万元)
(3)交易过程中的印花税=4000×0.5‰=2(万元)
(4)甲企业办公楼销售价款=4000(万元)
甲企业办公楼评估价格=6000×50%=3000(万元)
甲企业支付地价款及相关税费=80 1.6=81.60(万元)
土地增值额=4000-(3000 81.60 200 14 6 2)=4000-3303.60=696.40(万元)
(5)增值率=696.40÷3303.60=21.08%,适用30%的税率土地增值税=696.40×30%=208.92(万元)
(6)乙企业:
交易过程中交纳印花税=4000×0.5‰=2(万元)
应纳契税=4000×3%=120(万元)
【点评】该题目巧妙地将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契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结合在一起,综合考核我们多税种知识的掌握能力。
(六)所得税计算涉及会计利润正确计算以及流转税问题
【例题】(源自梦想成真系列经典题解249页计算题第1题)
位于经济特区的某中外合资家电生产企业,原适用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执行新会计准则。2009年发生以下业务:
(1)销售产品25000台,每台不含税单价2000元,每台销售成本1500元;
(2)出租设备收入300万元,购买企业债券利息20万元,买卖股票转让所得80万元;
(3)销售费用450万元(其中广告费用320万元),管理费用6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90万元,支付给关联企业的管理费用20万元);
(4)营业外支出120万元,其中公益性捐赠的自产产品100台;
(5)以200台自产产品作为实物股利分配给其投资方,没有确认收入(按新会计准则应确认收入)。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有关纳税事项,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全年销售(营业)收入;
(2)计算全年准予税前扣除的销售成本;
(3)计算全年准予税前扣除的销售费用;
(4)计算全年准予税前扣除的管理费用;
(5)计算全年准予税前扣除的营业外支出;
(6)计算全年境内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7)计算2009年应纳企业所得税。
【答案】(1)全年销售(营业)收入=(25000+100+200)×2000÷10000+300=5360(万元)
(2)全年准予税前扣除的销售成本=(25000+100+200)×1500÷10000=3795(万元)
(3)全年准予税前扣除的销售费用:
广告费扣除限额=5360×15%=804(万元),实际广告费用320万元,未超过限额,可据实扣除,全年可扣除销售费用为450万元。
(4)全年准予税前扣除的管理费用: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5360×5‰=268(万元)
实际发生额的60%为54万元(90×60%)
准予税前扣除的管理费用=600-90+268-20=5168(万元)
(5)全年准予税前扣除的营业外支出:
会计利润=(25000 200)×0.2+300+20+80-(25000 200)×0.15-300×5%-450-600-120=475(万元)
公益捐赠扣除限额=475×12%=57(万元)
营业外支出中的公益捐赠额=100×0.15+100×0.2×17%=184(万元),小于扣除限额,可以据实扣除,税法准予扣除的营业外支出为120万元。
(6)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直接法:(5360+20+80)-3795(成本)-300×5%(出租收入营业税)-450(销售费用)-5168(管理费用)-120(营业外支出)=5632(万元)
或者间接法:475 100×(0.2-0.15) 90-268 20=5632(万元)
(7)享受企业所得税15%税率的企业,2009年执行18%税率。
应纳企业所得税=5632×18%=101.38(万元)
【点评】本题目考核:(1)增值税视同销售的问题,以自产产品对外捐赠、对外投资,要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但由于本题目是外资企业,题目并没有单独要求计算增值税,又由于外资企业不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所以从整个答案来看,没有计算增值税,但是如果是内资企业,那么就需要计算了。(2)会计利润正确计算问题,会计利润的正确计算影响公益捐赠限额的计算。这里需要注意以自产产品对外捐赠,会计上不确认收入,而对外投资是要确认收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