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根据镇教委的要求,学校成立安全管理委员会,为更好地发挥安委会的作用,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主 任:校长、书记
副主任:副校长
委 员:教导处主任、副主任、工团队、年级组长
学校安委会下设办公室。主任:校长,副主任:副校长,成员:各委员。
二、工作职责:
(一)学校安委会工作职责:
1、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法规和上级关于安全工作的部署,研究确定学校安全工作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
2、制定全校职工培训计划,突出安全培训内容,提高职工技术素质和安全作业水平。
3、检查、督促职工安全教育制度的落实和职工技术业务考核工作。
4、领导全校安委会工作。
5、协调学校各部门之间的安全管理工作。
6、组织全校综合性安全工作检查、评价。认定“差点”项目,相应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安全失职行为。
7、定期检查分析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主体,追踪落实效果,研究决定有关安全工作的行政、经济处罚。
8、及时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通报全校安全工作情况。
9、按教育区要求,上报学校安全工作情况。
(二)学校安委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1、起草、印发学校的安全工作文件,布置安全工作具体要求。
2、筹备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并对决定事项予以督办。
3、牵头进行综合性、专题性的安全工作调研、检查和考核。
4、管理好和安全工作有关的资料台帐。
5、负责协调校园安全有关事宜。
6、完成学校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工作制度:
(一)例会制度:学校安委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可列入党政例会一同召开。季例会和年例会原则上季(年)末召开,月例会由副主任主持,季例会和年例会由主任主持。与会人员因事不能参加例会要经主持人同意。
例会的基本程序和内容是:相关部门、委员汇报劳动安全、人身安全、学生安全、设备安全(包括房屋)、安全教育和培训、防火情况、治安综合治理和内保等工作,相互交流反馈信息,通报各类事故的定性定责情况,查摆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副主任发表意见;委员归纳概括,代表学校确定下一步工作重点及相应的措施要求,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质量标准。季年度例会后,由学校安委会办公室拟发《会议纪要》。
(二)“差点”公示制度。根据教育区要求,每季度学校要找出“差点”环节
或隐患,进行限期整改。
(三)、年度考核评价制度:根据《学校安全管理考核》办法,组织综合考
核,每年度12月底兑现综合考评。
四、 相关要求:
(一)、学校安委会每月要有计划、有研究、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要结合实际,有的放矢,整改要切实效,不留死角漏洞。
(二)、对学校安委会决定的事项,各部门必须按时确保完成和落实;。
(三)、学校安全逐级考核按照各职责要求进行分工负责,以《学校安全考核细则》进行考核,未尽事项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