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的2月2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下发通知中表示,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20xx年起取消。从20xx年起,北京市对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就业农民的子女就已全面免收借读费,但外来人口中的城镇 户籍学生,需要缴纳借读费。取消借读费之后,无论是农民工子女还是外地城镇户籍人员子女在北京公办校借读时,都可免交借读费。借读费的存由到底是什么,是否是一种“外来歧视政策”?取消借读费的政策能否得到有效地执行?借读费取消了,学校是否还会设立其他名目的费用来抬高外地户籍学生进入学校的门槛?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社会政策研究室主任杨团就这些话题进行了解读。
借读费是当年设立的行政门槛 保护当地公共资源
主持人:您认为为什么会存在“借读费”这样一个收费制度,它所反应出的问题是什么?
杨团:实际上借读费是在改革开放之后出现的,人口大量流动,这和原来按地域、按地区上学的制度发生了一定的冲突,所以当时借读费实际上是一个“行政门槛”,考虑到那个时候,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还有很多学校学生名额是比较紧张的,班级没有那么多空位。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和外地人口涌入像北京这样的大城市,引起北京一些公共资源捉襟见肘,这种情况下北京立了一个“门槛”,这个“门槛”主要是为了保护北京的公共资源不要被来自外地的人员没有代价地享用。
主持人:这种“代价”具体指什么?
杨团:没有代价的享用指的是,不为城市建设交一点点钱,不纳税,不给公共资源投资就享用城市的公共资源。当时还有一些大城市有“蓝印户口”,外地人进入这些城市比如深圳、上海,当时规定在当地注满几年给就给户口,也要求在户口名下要有一定额度的存款。
这样的规定是为了让市民了解,你为这个城市做出一定的贡献,尤其是纳税了多少,户口其实是提供了一个可以享受公共资源的凭证。所以如果不是北京户口的外地人,没有给北京这个城市做过贡献,也就不能享受到北京的公共资源。所以当时这样的提法是有道理的。
建国后的中国还没有实行纳税制,在改革开放以前是计划体制,每个地区有多少人口,公共资源按照人口做配比。这些人口给当地创造了资源,资源配比是全国一盘棋、做一个规划。这个情况到了改革开放早期就发生了变化,这个资源不是由中央政府统一完全配给,而是地方政府开始有自己独立的资源。这个制度再往前走就是分税制,到了分税制的时候,地方的独立资源有法律确定,地方可以根据自己地区经济发展的情况来抽税。也就是说一个地方富裕的话,要靠这个地方的老百姓共同努力才能富裕。
市场体制和计划体制最大的一个不同,就是市场体制下每个地方的社区公共资源都是当地老百姓共同创造的结果。因为每个地方的创造效益是不一样的,所以地方的富裕程度有差距。
改革开放的中后期已经有了税收,地方政府也有自己的税收,税收是一种权力,甚至有自己收费的权力。
借读费的取消是身份地域歧视的消除 社会资源有条件开放
主持人:现在全面取消借读费的原因是什么?
杨团:我们说户口和纳税是一种对城市做出贡献的凭证,但是改革开放后期到现在的情况是,大量的低收入者包括农民工、外地打工者等涌入大城市,这些人的收入低,很多人的收入都在个税起征点之下,收入所得税是不用纳了。但是他们工作了若干年也没有拿到户口,什么东西能作为凭证证明他们为这个城市做出了一份公共贡献呢?收入低的人户口和纳税两个凭证都沾不上边,可是他们都做贡献了,有些人在北京呆了很多年,怎么办?
所以就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些费用开始取消,尤其是外地户籍学生的借读费。比如北京市20xx年对农民工子女的借读费全免,现在外地城镇户籍的孩子借读也不收费用了,政府不再设立行政杠来认证个人对社会公共资源作出的贡献,社会公共资源向所有人平等公开地开放,这样其实等于取消了身份歧视和地域歧视。第一,从社会角度讲维护了社会公平和公正,维护了人人平等的原则。第二。从行政法律和法规来讲是一个行政体系改革当中很具体的措施。
主持人:现在北京能够将社会公共资源尤其是学校资源向所有人平等公开的开放,基于什么样的条件?
杨团:当然能够这样做很重要的有两点,第一,就是现在北京的公共资源特别是学校的公共资源跟改革开放初期相比是有剩余的。学校的房子、校舍和师资力量足够现有这些借读生使用,不存在早期公共资源紧张的情况。这是因为现在经济发展了,北京市的资源收税增加了。
第二,现在小孩子比过去少了,实际上公共资源包括小学、中学都出现了“空档”的局面,生源减少使得有一些学校甚至已经开始合并,这部分公共资源的利用率不高甚至有闲置的现象。这些都是现在我们有可能来采取一个公平公正的措施、取消由于借读带来的地域歧视和身份歧视的条件。
但是不能够说以前设立这个制度是完全错误的。设立这个制度有当时的背景和政策条件,现在取消它,也只是说我们的条件和能力达到了一定水平。
主持人:取消了借读费,学校会不会以别的名录来收取相关的费用,比如赞助费等?
杨团:其实从网友的评论来看,借读费不是大问题,因为国家规定的借读费才几百块钱,但是赞助费、择校费、捐资助学费却很高,几千到几万块钱不等,这个问题才是一个最大的问题。
因为借读费是政府规定的,小学每学期200元,初中每学期500元,学校不敢越轨来收很多钱,但是赞助费、择校费是学校自己定的。而且借读费和赞助费差别太大了,甚至有的学校不收借读费只收赞助费,因为赞助费有的高达好几万,早就把借读费给涵盖了。取消借读费,一些附近有大量农民工、外地打工人员居住的学校,尤其是有空额的、普通的、一般的学校,有可能一下子收入减少。
好的学校还是很紧张,这一块公共资源稀缺,学校立这样一个价码让人望而生畏,挡住了一些人进入好的小学、中学。另一方面学校有可能拿这笔钱来给老师发补贴、发红包,做一种创收。这都是不符合我们社会政策的目标和需要的一些行为,甚至还会导致不法行为产生的可能。
这个政策后面还会引发一个问题:大量的人跑到北京来陪读。由于这些好学校的赞助费、择校费这些东西对外来人口的门槛是比较高的,外地人要进入这里的好学校门槛太高,进入这里的一般学校不值得,所以最后就变成只有那些有钱、能有陪读的钱和交赞助费的钱外地学生能进入学校,所以用不取消赞助费来保借读费取消以后不会产生更大的负面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