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抓好对“148”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法律业务素质和解答法律咨询水平,改善服务态度,强化文明用语,加强电话跟踪服务,及时掌握法律咨询的质量和效果,真正使“148”成为司法局对外宣传法律知识的文明窗口,沟通政府与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2、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中心的管理职能作用。法律援助工作要以完善基层法援制度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与工会、团委、妇联、残联、老龄委等社会团体及各镇、街道办事处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认真组织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努力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七、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高司法所指导调处民间纠纷的能力。
1、全面提升司法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水平,按照全国一流
不错的 司法所标准,使“机构、硬件、人员、制度、培训、工作”六个方面建设全面提高。2、认真抓好以司法所长为核心的司法助理员业务培训,重点提高起组织、协调能力,建立培训档案,把培训表现及结果与对司法所和司法助理员的考核、任用结合起来。
3、抓好司法所规范化管理,严格司法所考核标准,健全完善考核、监督制约机制,定期督促检查,确保司法所建设上档次、上水平。
八、抓好行政复议和执法监督工作,努力构建全区依法行政的法制环境
1、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权,减少不稳定因素。对申请行政复议和反映问题的来访群众,热情、耐心做好接待,妥善做好思想工作,努力搭建政府与群众沟通的平台。
2、创新执法监督机制,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健全和完善重大行政处罚备案、重大行政许可备案、行政执法督查、行政执法统计等制度,强化对下级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职能。为创建和谐社会、社区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总之,我局将坚持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努力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为加快全区三个文明建设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