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劳务输出及劳务人员培训情况的报告
今年以来,我县劳务输出工作按照“县乡抓培训、乡村抓基地、村组抓服务、部门抓保障”的总体思路,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培训力度,拓展劳务基地,强化维权和后续服务,不断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劳务输出工作保持了强劲的发展势头。至6月底,全县输出劳动力6.5万人次,占计划9.65万人次的67%,其中:有组织输送3.2万人次、自谋输出2.5万人次、就地转移0.8万人次,创收1.35亿元,占计划2.6亿元的51.9%。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抓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劳务输出组织体系
县上进一步加强对劳务输出工作的组织领导,调整充实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四套班子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劳务输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加快劳务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完善了劳务输出各项制度,从制度上保证劳务输出工作的正常开展。把劳务输出纳入乡镇和部门“三位一体”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综合考核;充实乡镇劳务工作站和劳务协会专职工作人员,各乡镇有三分之二专兼职干部抓劳务输出工作;完善了以村支部书记或村主任为组长、村青年和妇女组织负责人为专职信息员的劳务小组;县直各相关部门把劳务输出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专职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劳务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部门的劳务输出工作;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强化对劳务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劳务办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组织成立了县劳务工程总公司,公司下设劳务工程分公司、劳务派遣分公司和劳务信息服务分公司,以劳务派遣分公司为依托,常年有组织、成建制向外输送富余劳动力,使劳务输出工作逐步走向市场化。以县、乡、村和部门为网络的劳务输出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劳务输出工作机制。同时,县政府定期不定期组织力量对各乡镇、各部门劳务输出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提出指导性意见建议,提高了乡镇和部门抓劳务输出的责任和意识,形成了全民参与发展劳务经济的新机制。
二、抓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的务工环境
坚持把宣传引导作为劳务输出的第一要务常抓不懈,既转变了群众的思想观念,又极大地调动了富余农民外出务工的积极性,形成了“人人抓劳务、家家输劳力”的浓厚氛围。
一是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宣传劳务输出。在人代会、经济工作会等大型会议上对全县的劳务输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乡镇通过召开劳务工作表彰会、举行劳务能人报告会、劳务带头人座谈会、务工人员欢送会等各类劳务会议对劳务输出工作进行宣传;各村通过召开劳务能人谈心会、群众大会等形式,加强对劳务输出的宣传。特别是通过劳务输出的先进典型的现身说法、算帐对比,极大地调动了群众发展劳务经济的积极性。
二是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宣传劳务输出。在广播、电视、《三农资讯》报和“西部##”政务网站开辟了《劳务输出专栏》,报道劳务典型、发布劳务信息、宣传务工常识。同时,通过第三批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科技宣讲和“三下乡”等活动,采取办讲座、悬挂横幅、书写标语、印发宣传材料、黑板报和墙报等多种形式,开展劳务输出宣传教育。建立了包括行业动态、就业指南、劳务信息、权益维护等11个子栏目的“@@劳务信息网”,加强劳务输出的宣传服务。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转变了群众的思想观念,提高了外出务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了良好的务工氛围。
三、抓基地建设,进一步扩大劳务输出规模
坚持把基地建设做为培育和壮大劳务产业的关键来抓,在继续巩固老基地的同时,把拓展新基地,特别是把拓展已建立的虎门、福建和深圳等东南沿海发达地区劳务基地,做为今年劳务输出工作的重点来抓,至目前新建规模化劳务基地12个,劳务基地总数达到110个。
一是健全完善县级领导联系乡镇开展劳务输出工作制、县直部门帮扶劳务输出“四个一”责任制和选派干部赴劳务基地挂职等制度。县上确定了20名县级领导联系10个乡镇、24个部门单位联系105个人口在1000人左右的村、选派91名乡镇和机关干部到47个规模劳务基地挂职。
二是建立信息互通制度。以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和劳务培训信息管理库为基础,采取打电话、发传真和电子邮件和到劳务基地回访慰问等形式,与用工单位加强联系,定期通报务工人员情况和掌握务工信息,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三是适时开展劳务考察,准确掌握用工信息。县委、县政府组团赴北京、广东、福建等用工密集型省市考察,联系用工单位,实地掌握用工信息,签定用工协议和联合培训协议。县人大领导组织人员对部分劳务基地进行了视察,加强了与用工企业的联系,稳定了劳务人员的情绪。南古、民联、新天等乡镇和劳务办、妇联、团县委等部门积极选派干部到东南沿海用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回访慰问劳务基地和务工人员,多方捕捉可靠的务工信息,不断建立新的劳务基地。同时,充分利用劳务能人的政治头脑、组织能力和社会影响力,发挥地缘、血缘和人缘的纽带作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鼓励他们拓展基地,提高劳务输出的带动辐射能力。
四、抓协调服务,进一步完善劳务输出服务体系
一是加大维权力度,保障合法权益。通过在重点劳务基地派驻挂职干部、派遣劳务“小分队”回访和定期跟踪服务等方式,加强与用工单位和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合作。在劳务输出的黄金季节免费发放《农民工维权手册》,代理务工人员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合同,跟踪了解劳务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情况,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工资支付保证金和设立农民工权益告示牌,及时调查处理各类劳务纠纷及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的事件,加强劳务纠纷的处理和监察力度,使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同时,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组织力量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虚假信息、私招滥雇、克扣工资、收取抵押金等问题。
二是完善以县劳务办、社区劳动保障事务所和乡镇劳务工作站为主体,社会中介机构为补充的劳动力市场服务体系;完善县职业介绍所的服务功能,积极调动和发挥劳务协会、社区劳动保障事务所和乡镇劳务工作站、劳务型企业等组织的作用,形成融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用工登记、劳动合同鉴定、职业供求状况预报预测、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为一体的就业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