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七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仪陇”的总目标,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和局领导班子换届为契机,更新思路观念、调整工作思路,深入开展“和谐执法年”、“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司法行政各项事业发展顺利。
一、20xx年主要工作
(一)法制宣传工作
1、积极协调,周密部署,充分做好“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制定下发了《xx县“五五”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实施意见》,及时召开“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部署大会;二是举办全县法制专题培训班6次,参加培训人员达1800余人;三是以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主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外出务工人员发放宣传资料60000余份,发放劳务工联系卡40000余张;四是专门制作了“五五”普法录音磁带,装备法制宣传专用车一台,利用逢场天,深入全县各乡镇开展“五五”普法宣传,全年出动100余车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0余份;五是积极组织征订了“五五”普法教材8000余册,及时下发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农村,为“五五”普法全面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六是认真开展了以“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以“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为载体的为期20天的法制宣传活动。12月4日,全县共有30个司法和行政执法单位,近百名执法人员汇集到县城槽田大街,向广大公民现场进行了法制宣传,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全县各乡镇也按仪法建办[20xx]8号文件精神,组织了声势浩大的普法宣传,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应。
2、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工作。
一是积极组织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利用节日和农闲时候,在全县各乡镇、社区广泛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除重点宣传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外,还大力宣传了与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全年共深入乡镇举办大型法制宣传活动18场次,使20xx0余人接受普法教育。二是紧紧围绕乡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依托“文化大院”、“平安村”创建活动,丰富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内容和方式,创造性地开展了“民主法制示范村”的创建工作。三是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县各中、小学校结合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制度的落实,积极拓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新途径,采取形式新颖、寓教于乐的法制宣传教育形式,认真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年共在中小学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125场次。四是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方式牵头组织对涉法上访人员进行专门的法制培训,10月15日至22日,对我县重点涉法上访人员进行了培训,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按年初计划,指导各乡镇对全县5818名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员进行了培训,内容涉及调解范围、程序、制度、文书制作和常用法律知识。二是高度重视重大节日及敏感时期的矛盾排查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员的作用,密切信息沟通,增强预警性和及时性,有效防止了群体访、越级访的发生。三是组织开展了春节、“两会”、“十七大”和春耕大忙期间民间纠纷的专项治理及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集中调处矛盾纠纷,为维护春节、“两会”、“十七大”胜利召开和春耕大忙期间的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全年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7842件,纠纷调解率为100%,调解成功率达95%。通过调解,防止矛盾激化50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31件31人,防止群体性上访45件686人,制止群体性械斗5件60人,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6件6人。
(三)安置帮教工作
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工作规范化、管理信息化”的要求,突出抓了“衔接、安置、帮教”三个重点环节,进一步健全机构,落实措施。回归社会的212名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率达到了75%,帮教率达到88%,重新违法犯罪率1.9%,脱管率在4%以下。
(四)法律服务工作
1、法律援助工作。一是广泛宣传,发动全社会倾注对法律援助事业的奉献和爱心,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局机关相关股室、县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在局领导的带领下,深入联系乡、村对特困户、残疾人进行走访慰问,认真了解贫困情况,为下一步开展好重点帮扶工作打好基础;县法律援助中心为3名贫困残疾人提供了法律援助。二是认真落实为民办实事目标,与县妇联联合成立了“xx县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并在全县十一个片区设立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站。三是认真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全年深入乡镇开展法律援助大型宣传活动4场次,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四是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为社区居民和农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援助。五是强化措施,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建立了法律援助案件办案人员信用等级制度,健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跟踪服务制度,加强办案质量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92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25件,民事法律援助149件,行政法律援助12件,非诉讼法律援助106件。
2、公证律师工作。充分发挥公证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引导当事人借助公证手段调节经济关系和民事关系。全年共办理各类公证2700件,出证2260件,其中经济类公证1600件,民事类公证660件。组织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当好政府的法律顾问,以满足群众法律需求为出发点,全年为1892名当事人提供了法律服务,受聘担任法律顾问15家,代理案件428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700余万元。
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切实强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三农”服务意识,努力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产增收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全年共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法律咨询763人(次),代理诉讼案件3446件,为基层政府、村(居)委会、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担任常年法律顾问247家。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369件,协办公证61件,法律咨询5660人(次),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800余万元。
(五)其他工作
1、积极参与“严打”整治斗争,与有关单位配合,参与严打整治斗争的法制宣传4次,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