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速学网教学教育考试频道考研法律硕士2011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法律硕士综合考试真题» 正文

2011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法律硕士综合考试真题

[01-22 21:51:02]   来源:http://www.suxue6.com  法律硕士   阅读:8459

概要:1、《法经》的制定者为 。a、子产 b、李悝 c、商鞅 d、邓析 2、唐律十二篇中,作为总则的一篇为 。 a、卫禁律 b、职制律 c、名例律 d、贼盗律 3、唐朝制定的《唐六典》是以 作为指导原则。a、"以官统典" b、"官领其属,事归于职" c、"六部分集 d、规范国家机关活动,提高统治效能4、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是 。 a、1912年的《暂行刑律》 b、1927年的《中华民国刑法》 c、1910年的《大清现行刑律》 d、1911年的《大清新刑律》 5、"三三制"政权组织原则是在 中规定的新的政治内容。 a、《陕甘宁宪法原则》 b、《抗日救国十大纲领》 c、《陕甘宁边区宪法大纲》 d、《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 四、多项选择题(本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请将所选答案的字母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少选、多选、错选,该题不给分) 1、西周时期的法律形式包括 。a、誓 b、诰 c、礼 d、式 2、汉文帝"废肉刑"的内容包括 。 a、黥刑改为髡钳城旦舂 b、劓刑...
2011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法律硕士综合考试真题,标签:法律硕士联考,法律硕士考试科目,http://www.suxue6.com
  1、《法经》的制定者为 。
  a、子产  b、 李悝  c、商鞅  d、邓析
  2、唐律十二篇中,作为总则的一篇为 。
  a、卫禁律  b、职制律  c、名例律  d、贼盗律
  3、唐朝制定的《唐六典》是以 作为指导原则。
  a、"以官统典"  b、"官领其属,事归于职"  c、"六部分集  d、规范国家机关活动,提高统治效能
  4、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是 。
  a、1912年的《暂行刑律》   b、1927年的《中华民国刑法》
  c、1910年的《大清现行刑律》 d、1911年的《大清新刑律》
  5、"三三制"政权组织原则是在 中规定的新的政治内容。
  a、《陕甘宁宪法原则》    b、《抗日救国十大纲领》
  c、《陕甘宁边区宪法大纲》  d、《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
  四、多项选择题(本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请将所选答案的字母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少选、多选、错选,该题不给分)
  1、西周时期的法律形式包括 。
  a、誓   b、诰   c、礼  d、式
  2、汉文帝"废肉刑"的内容包括 。
  a、黥刑改为髡钳城旦舂   b、劓刑改为笞三百
  c、斩左趾改为笞五百    d、斩右趾改为弃市
  3、唐朝的法律形式包括 。
  a、律   b、令  c、科   d、比
  4、明朝中央司法机构分别为 。
  a、御史台   b、都察院   c、大理寺   d、刑部
  5、中国近代史上, 等不平等条约中都规定了外国领事裁判权的内容。
  a、《中英南京条约》 b、《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及税则》
  c、《虎门条约》   d、《中俄尼布楚条约》
  五、名词解释(本题共2小题,每小题5分,共10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1、五听 ;2、《明大诰》

2001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法律硕士民法学试题

一、概述下列概念之间的区别(本题共4小题,每小题5分,满分20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的位置上)
  1、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典权与抵押权 ;3、定金与预付款 ;4、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
  二、简答题(本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满分20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的位置上)
  1、什么叫请求排除妨害?所有人请求排除妨害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2、简述环境污染致损的民事责任。
  三、论述题(本题共2小题,每小题15分,满分30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1、试论肖像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它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试析该条法律规定。
  四、判断题(本题共12小题,每小题1分,满分12分;正确的打"√",错误的打"×",填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监护人是其父母。只有其父母已死或没有监护能力时,才从其它人员中确定监护人。
  2、公民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既可以申请宣告其失踪,也可以申请宣告其死亡。
  3、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我国的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团法人四类。
  4、自己代理属于滥用代理权的行为,但该行为如果使被代理人纯获利益,则仍为有效。
  5、小偷甲将其偷得的自行车以正常的价格卖给乙,乙不知该车为赃物。根据我国的有关规定,乙不能依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该车的所有权。
  6、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权人的代位权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7、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不得为保证人。
  8、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份总额为100万元的货物买合同,买方乙依合同约定交付了30万元定金。后卖方甲不能履行合同。依《担保法》的规定,甲应返还给乙50万元。
  9、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广为送发的一份商品价目表,该表详列了乙公司生产的彩电的商标、名称、规格、价格,甲公司便回函乙公司要求购买100台。此时,甲公司的回函属于要约,买卖合同尚未成立。
  10、租赁期间不可归责于承租人和出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的,该损失由双方当事人合理分担。
  11、公民为完成单位的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为职务作品,署名权由作者享有,著作权中的其它权利由单位享有。
  12、申请专利的,应向国家专利行政部门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五、案例分析选择题(本题共6小题,每小题3分,满分18分;请将正确答案的字母写在答题纸指定的位置上)
  熊大年与齐某于1960结婚,婚后育有二子一女:长子熊文、次子熊武、女儿熊丽。1990年后,三个子女陆续成家独立生活,熊大年因掌握缝纫技术,退休后被一家服装厂聘为技术员,收入颇丰。1996年,齐某去世,熊大年无心工作,便于工作以8万元变卖了自住的房屋,跟随长子熊文生活。1997年,熊大年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一份遣嘱,表示其死后,全部存款24万元(卖房款8万元,先前夫妻存款16万元)中的18万元由长子熊文继承,6万元由次子熊武继承。1998年,熊大年因突发脑溢血造成半身不遂,长子熊文照料不周,次子熊武见状便将父亲拆接到自已家中照料。由于熊武夫妇悉心照料,熊大年觉得先前所立的遗嘱不妥,便重新书写一份遗嘱,表示死后存款24万元由次子继承16万元,长子和女儿各继承4万元。1999年6月,长子熊文因车祸死亡。
  20xx8月,熊大年病故。针对24万元存款,熊大年的次子熊武、女儿熊丽、长子之妻胡某及其子熊兵均提出继承要求。
  1、熊大年死后,其法定继承人为( )。
  a、熊文、熊武、熊丽    b、熊武、熊丽、熊兵
  c、熊武、熊丽、胡某、熊兵 d、熊武、熊丽
  2、熊大年死后,其遗嘱继承人为( )。
  a、熊文、熊武、熊丽    b、熊武、熊丽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下一页


Tag:法律硕士法律硕士联考,法律硕士考试科目考试频道 - 考研 - 法律硕士

Copyright 速学网 ©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1 2 3 4 5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