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升旗、教职工大会、行政例会、大型活动:由办公室负责考勤。
(2)坐班:年级由级组长负责,处室由主任负责或由功能室组长负责,音美教研组、体育教研组由教研组长进行考勤。
(3)上课:由教学处负责。
(4)级组活动:由级组长负责。
(5)教研组活动:由教研组长负责。
(6)班主任、级组长和班主任会议:由政教处负责。
(7)活动课、校本课、教研组长会议:由教学处负责。
2.各部门负责人对部门考勤工作要认真负责,按时将考勤表填好交办公室。
六、缺勤的处理
1.旷工者按天扣发其当日岗位津贴工资,1个月内旷工每累计一天,扣发其当月岗位津贴的三分之一;超过3天的,扣发当月岗位津贴,工资待遇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无故不上班超过三个月者,报上级主管部门,作自动离职处理;
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1)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校者;
(2)本人虽提出请假、续假或委托别人请假、续假,但未待批准,擅自不到校者;
(3)本人申请调动,在申请或办理有关手续期间,未经允许不上班者;
(4)工作不服从分配,第二天不上岗者。
3.在病、事假期间,若从事其它职业,经教育无效,停发本人的全部工资;
4.一个月内病假累计十天以内,其当月岗位津贴不予扣发;超过十天的,按其当月超过的天数扣发相应的岗位津贴;二十天及以上的,当月岗位津贴全部扣发(住院治疗期间除外)。一学期内病假累计超过60天者,工资待遇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5.升旗:每缺1次扣10元,除因学校公事、事病假期间或校车延误不能参加升旗仪式外,其余任何情形不参加升旗仪式,均按升旗缺席处理(每学期无故缺席2次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6.教研组、级组活动:每缺1次扣10元。
7.班主任到岗、班主任和级组长会议:每缺1次扣10元。
8.教职工大会:每缺1次扣10元。
9.开会、学习、坐班迟到或早退,每次扣5元。
以上各项处罚,根据违反的项目累加计算。
本规定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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