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信息共享。就是要在监督组织体系内,建立工作制度、监督方式和技巧、监督检查情况等各类监督信息的相互通报、相互反馈和相互交流的运作机制。现有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各类监督手段,汇集了被检查对象大量的风险信息和隐患苗头,为科学、有效监督提供了丰富的信息资源。要加强干部监督信息网络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为全面、准确、及时地掌握各级干部的有关信息提供有效载体和平台支持。健全信息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掌握有关信息,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改进监督工作方法,提高监督资源整合水平。完善系统内外沟通协调机制,对需要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要进一步明确职责,通过建立经常性的工作联系制度、情况通报制度等,及时交流信息、沟通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建立干部监督联系单位和干部监督工作信息员制度,畅通监督渠道,形成覆盖面广、资源丰富、渠道畅通、反应灵敏、反馈及时、快捷高效、统一归口管理的信息网络。
www.suxue6.com 3、职能互补。就是要赋予传统监督主体补充性的新职能,增强各监督主体的监督力度。注重把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内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财务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各个方面的优势,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在重大问题上的监督,特别重视对主要领导人员在重大决策、财务支出、干部任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监督。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依法对企业负责人、企业重大事项和国有资产运营,加强监督管理和绩效考核,完善经营责任审计、外派监事会制度,推进党委、纪委依照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加大纪检监察的监督力度。上级党委组织部门要与纪检监察机关密切配合,对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落实情况定期进行检查。要赋予审计部门对业务监督对象工作质量的评判权,将审计问题的整体情况纳入年度业绩考核,对被监督对象有任职建议权,对责任追究有质询权,切实增强审计监督的权威性。有效激活运用社会监督资源,重视和支持舆论监督,听取意见,改进工作。各类监督主体协同监督,实现监督职能的互补,就能较好地完成各自和总体的监督目标。4、整体联动。就是要改变现行的各种监督资源分散使用的做法,综合运用各种监督资源,在实施重大事项的监督时一起上。坚持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相结合,专门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上级监督、同级监督和下级监督相结合,制度监督和舆论监督相结合,逐步建立健全上下衔接、左右贯通、互为补充的监督体系。将过去对企业领导人员由上级主管部门一家监督,改为党组织、职代会、董事长、监事会共同监督,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对企业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实行全面监督。把党内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等监督渠道,纪检监察、审计、监事会等监督主体,通过机构设置、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形成一体化运作,提高监督效能。成立对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监督的专门机构,赋予协调各监督系统的职能,形成多维度、全方位、各环节的监督网络,增强监督机制运作的整体功能。注意发挥监督系统的整体功能,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全程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业绩考核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年度考核时,可以由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联合相关业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执行监督任务,解决监督人员少、检查深度和广度有限问题。
(三)运用监督成果,切实提高监督实效。
实现监督成效,关键在于落实监督意见,突出整改效果及责任追究。在理论和制度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工作和活动,受到来自国有资产机构、纪检监察、审计、监事会等监督主体,通过党内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等监督渠道的广泛监督。若是充分发挥这些监督力量的作用,很好地落实监督结果,企业领导人员决策失误和违法违纪的腐败现象会大大减少。要建立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和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实行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凡是由于违法违规等人为因素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其责任。要建立正常的经营者淘汰机制,不论是考核不称职,还是审计发现严重问题,都要坚决、及时地调整下来。对经营不善、或因失职渎职造成资产重大损失的经营者,应及时按照程序予以解聘,对重大经营失误负主要责任及违法违纪的领导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追究其经济、行政、法律责任,不能到党政机关和其他国有企业担任相应的领导职务。上级党委组织部门要与纪检监察机关密切配合,建立干部提拔使用前与纪委交流廉政信息的制度,征求意见。此外,在各监督机构,包括金融、财政、审计、税务、工商、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在内建立渎职责任追究机制,对提供重大遗漏报告和虚假证明文件的,必须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和有关部门领导的连带责任,切实保证监督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