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经监理工程师或造价管理部门调解不能解决时,向所在地人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五、补充条款
1、中标价下浮*%即为签订的合同价,合同价除专用条款约定调整范围外,其余部分固定不变。
2、承包人必须自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换发包人在议标时的认定的本工程负责人(项目经理)及施工队。
3、承包人投标书中关于投标报价(包括材料用料用量及其差价)、投标工期,投标工程质量标准,对议标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的承诺及补充意见等内容,将作为中标条件列入合同。
4、工程保修条款执行国务院及**省发布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保修金为工程结算价的3%,保修期间保险金利率为零,在工程交付使用一年后,扣除因承包人原因维修的费用支付承包人。
附注:投标保证金到帐开户银行:*********
户 名:**********
帐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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