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46.8万元,其中支付生育保险金139万元,支付工伤保险金15万元,支付失业保险金4.8万元,支付医疗保险金461万元,养老保险基金转移支出12万元,养老保险丧葬抚恤及其他支出4万元,补充医疗保险费支出7万元,进城务工住院医疗保险支出4万元。
(4),养老保险扩面征缴1849人,完成扩面征缴任务330人的560%;失业保险扩面征缴1578人,完成扩面征缴任务150人的1052%;医疗保险扩面征缴1007人,完成扩面征缴任务260人的387%;生育保险扩面征缴1566人,完成扩面征缴任务280人的559%;工伤保险扩面征缴1698人,完成扩面征缴任务300人的566%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811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3330万元,失业保险费收入339万元,医疗保险费收入1762万元,生育医疗保险费收入161万元,工伤保险费收入94万元,补充医疗保险费收入110万元,进城务工住院医疗保险收入15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841万元,其中支付生育保险金199万元,支付工伤保险金28万元,支付失业保险金55万元,支付医疗保险金527万元,养老保险基金转移支出5万元,养老保险丧葬抚恤及其他支出16万元,补充医疗保险费支出6万元,进城务工住院医疗保险支出5万元。
(5)20xx年1-8月,,养老保险扩面征缴1718人,完成扩面征缴任务1100人的156%;失业保险扩面征缴1398人,完成扩面征缴任务900人的155%;医疗保险扩面征缴969人,完成扩面征缴任务700人的139%;生育保险扩面征缴1442人,完成扩面征缴任务900人的160%;工伤保险扩面征缴1383人,完成扩面征缴任务1100人的126%。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088万元,其中:养老保险缴费3004万元,完成年度计划任务4000万元的75%;失业保险缴费307万元,完成年度计划任务370万元的83%;医疗保险缴费1560万元,完成年度计划任务1950万元的80%;生育保险缴费136万元,完成年度计划任务170万元的80%;工伤保险缴费81万元,完成年度计划任务95万元的85%,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达75%以上。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16万元,其中:养老保险转移支出0.2万元,养老保险其他支出2.8元,失业保险救济金支出5万元,困难企业补助5万元(失业),医疗保险支出349万元,生育保险支出142万元,工伤保险支出12万元,按月足额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根据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新克政发[]28号),克拉玛依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工作于7月开始,9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报销工作下移,参保人员可在就近的街道(乡)劳动保障事务所报销,方便居民。
,克拉玛依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1047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1021万元,支出415万元。,克拉玛依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已参保31047人的基础上,新增参保人数9803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331万元,677万元。20xx年1-8月,克拉玛依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5646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522万元,支出394万元
3、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根据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小拐乡、乌尔禾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新克政发[]31号),克拉玛依区积极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工作。
小拐乡有303人办理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基金收入27万元;142人按月享受160元的基础养老金。20xx年小拐乡有261人办理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基金收入15万元;154人按月享受160元的基础养老金。
4、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十一五期间,克拉玛依区社保局进一步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的管理。
为了确保克拉玛依区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克拉玛依区社会保险管理局严格根据《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认真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历年接受市区两级审计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的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均未发现截留、挪用、私存私放等现象。
为了规范会计档案的统一管理,克拉玛依区社保局对1998-社会保险会计档案整理归档,于完成9年会计档案的移交进馆工作。
(三)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1、加强学习。“十一五”期间,组织全体劳动保障监察员认真学习了《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从理论上加强执法人员对于依法行政的认识和理解,从思想上树立法治意识,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2、加大检查和监督力度,在完成专项检查的同时,做好日常投诉、举报案件的处理工作。“十一五”期间,我大队共进行各类专项大检查15次,共检查企业1351家,涉及劳动者27753人;年审各类企业1994家,涉及30143人,签订劳动合同25378人。除专项大检查,“十一五”期间我大队共受理举报投诉案件916起,其中5人以上举报投诉案件34起,涉及投诉者1468人,为劳动者追回工资、押金等1715470元。
3、我大队负责绘制了“两网化”网格电子地图,负责起草了《克拉玛依区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的通知》及相关配套管理办法;完成了25名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的招录工作,并委托市委党校培训中心对他们进行了为期20天的培训,共计144个课时。截止8月31日,共采集信息5572家。目前,正在比对工商局经营网点登记信息进行“查遗补漏采集”。
4、1月根据市政府及区政府的要求,我大队负责对我局所依据执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清理,共整理出法律12部、行政法规12部、部门章程25部、自治区规章4部;整理行政职权依据84项,其中行政处罚80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裁决1项。
5、持证执法。为了确保行政执法的合法性,我大队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先后负责全局及本系统24人通过培训、考核,取得了“专、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资格;参加“行政执法证”取、换证考试14人,参加“行政执法监督证”取、换证4人。确保了行政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